一、服务包含项目: 1. 机票:全程国际段及境外内陆段机票(经济舱)。 2. 签证:欧洲国家邀请函及签证费。 3. 酒店:行程中所标注的欧洲当地星级标准酒店及酒店内早餐。 4. 用餐:行程中标注的午餐、晚餐及当地特色餐(主要以中式餐食为主,用餐标准为六菜一汤或自助式中餐);特色餐一般为西式两道式或自助式西餐。 5. 用车:根据行程提供专业旅行巴士及专业欧洲司机(车型根据团队人数)。 6. 导服:全程专业中文领队。 7.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所列景点均为行程中不可分割部分,如遇堵车或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游览,概不退款)。 8. 境外司机导游服务费 |
二、服务不包含项目: 1. 单间差:4800元人民币/人(不含邮轮及火车单间差,如需升级邮轮及火车,请单独咨询。) ★★★依照旅游行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如您有特殊需求,请在出团前及时告知我社,如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需您自身承担。 2. 证件相关: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办理费用。 3. 酒店相关: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付费电视、饮料、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4. 不可抗力相关: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加差价。 5. 税费相关:航空公司、巴士公司、邮轮公司、境外火车公司等交通工具的燃油税,服务税等上涨价格部份,如遇上 涨,我司将进行追补差价,请您理解。 6. 保险(赠送项目):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含紧急救援),具体分项详见保单。(对于高龄客人《旅游法》有明确规定,超过70岁老人参团请务必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且需要签订《免责协议》;各大保险公司对高龄客人有特殊规定,70-80岁的保额为正常保额的50%,80-85岁的保额为正常保额的25%,85岁以上无法购买保险,且同一保险公司无法重复购买保险。高龄客人务必自行购买足额保险,并携带好保险单原件。) 7. 8. 其它相关: (1)全程中费用自理的景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例如特种门票(夜总会、博览会、缆车等);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自身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转机/火车时用餐及产生的其它费用。 |
一、服务标准 1.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境外实际状况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4)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及时间,仅供参考,实际路程及时间以当地交通状况为准。 2. 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北欧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3)北欧的四星级酒店大堂都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四到六个人和行李; (4)北欧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5)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或空调设备老旧; (6)按照欧洲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3. 退税说明: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及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退费说明: (1)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5. 补费说明: (1)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6. 团队意见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团队意见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团队意见反馈表》。 |
二、游客须知: 1.出境须知: (1)旅行证件:请您务必携带有效签证的护照,本人身份证。建议随身携带 2-4 张 2 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2)行李:中国大部分航空公司规定,经济舱客人免费托运行李额度为20公斤,托运行李的尺寸要求: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经济舱客人手提行李额度为8公斤,手提行李尺寸要求:长+宽+高为40+50+25(厘米)。相机、摄像机、相机用电池、常用药品也不应托运。 (3)货币:按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境每人允许携带外汇量为5000美元现金(或相当于5000美元的其他货币),信用卡不限。 2.安全须知: (1)集体活动为最安全的旅行方式,在旅途中请不要离团单独行动。每到一站一定要记下所住酒店地址、电话、领队、导游房号、旅游车牌号等,以备万一走失可找到团队; (2)近期欧洲某些地区屡屡发生中国人被盗事件,主要的作案地点在酒店,或冒充酒店工作人员进入客人房间,或在用早餐的时候偷窃,或撬车进行偷窃,证件或贵重物品一定要贴身携带,千万不可放进托运行李内。也不要将其留在酒店或放在旅游大巴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乘车须知: (1)欧洲人环保意识非常强,为了避免空气污染,法律规定司机停车时不允许开空调,希望您能够理解;旅游车上禁止吸烟并尽量不要在车上吃带果皮的食物、冰淇淋等,如一定要食用,请将剩下的果核用纸包好放入垃圾桶,不要随意丢在车上; ★欧洲法律规定,司机每行驶两小时后必须休息20分钟,每天开车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且休息时间在12小时以上; 4.入住酒店须知: (1)北欧常规旅行使用酒店与我国酒店进行比较,普遍酒店大堂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二人及行李。酒店无一次性使用物品(如:牙刷、牙膏、拖鞋),出团时请您自备; (2)北欧夏天气候比较凉爽,因此,很多酒店夏季不供应冷气,希望您能谅解; (3)出于行程安排,有些酒店会离市区中心较远,有的需驱车一小时或以上,有些欧洲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欧洲酒店的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若遇此情况,请尽量与团友共同协商解决; (4)我社尽量把您和您的家人安排同住,但如果遇到展会等特殊情况,不排除临时调配房间住宿的情况(包括加床和夫妻分开住宿),请您谅解。 5.观光须知: (1)参加观光游览团体,一定要遵守时间,严守“五分钟前”报到的原则,以免时间仓促,心慌意乱,举止失措或是遗忘物品; (2)参观名胜古迹,请不要动手触摸,有禁止吸烟及拍照的地方不可吸烟、拍照; (3)很多欧洲国家政府规定: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如被查到将会受到当地相关执法部门的重罚,罚额高达500-2000欧元不等,请您一定要严格遵守欧洲国家的重要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购物须知: (1)购物后请索取收据;虽然在发达国家购物,但是也请您取到自己购买的商品后,仔细地检查商品的质量。若回国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还商品都会手续繁复。具体情况不一,能否实现更换或退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7.退税须知: (1)购物退税是欧洲国家的一项政策。为了保证您的利益,我们向您推荐的商店都是可以退税的。届时,导游会向您介绍并帮助您,希望您在购物时要听取导游的建议; (2)购物为个人行为,如果由于商店和海关无合同或机场原因(飞机晚点、银行关门、海关检查时间紧迫等)不能及时退税的,我社不负责办理退税业务。 8.里程积分须知: (1)由于各使馆销签时需要往返登机牌,而且使馆大部分都不退还往返登机牌,这样将会导致您回来后无法办理里程积分,因此如需要办理里程积分的客人,请您务必携带相应的积分卡,直接在机场柜台办理您的积分手续;根据各航空公司里程积分规定,视不同舱位,积分比例不同,个别航空公司团队票不予计分。 |
三、补充协议 1、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附件(一)、(二)所列活动。 2、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主、自愿参加附件(一)、(二)所列活动,旅行社绝不强迫。 3、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一)、(二)所列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如旅游者参加附件(一)、(二)所列活动的,须在境外书面签署附件(一)、(二)交予领队。 4、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
参团与安全风险提示说明 当您准备参加海外旅游时,请您务必仔细核对您所持有的护照是否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如果因证件造成的所有损失需要您自行承担。 旅行社对于所有需要办理签证的游客,从来不做任何出签的承诺。因为最终是否取得签证在于您的个人资料以及签证官的个人判断。 欧美等一些国家的签证资料总是在不断的变化,并且不会做任何前提告知的行为。您可能随时会得到补充材料的通知,请您及时配合。如因资料产生瑕疵或没有按照使馆的要求导致拒签游客需要自行承担。 签证并不等同于出入境许可,是否出关,入关是中国边防检查站以及他国移民局的行政权力。如个人原因导致未能随团出入境,游客需要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报名后请及时交纳定金,确认以后,客人以任何原因取消参团,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损失: 出发前45日-30日, 收取损失1000元/人 出发前29日-16日, 收取损失2000元/人 出发前15日-9日, 收取损失4000元/人 出发前8日-1日, 收取团费(包含司机导游服务费)的90% 出发当天取消, 收取团费(包含司机导游服务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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