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号”游轮简介:
促销活动:预定海景及阳台房双人间,立减 2 万元/间舱;预定套房双人间,立减 4 万元/间舱(售完即止)
费用包含:
1. 北京往返奥斯陆、奥斯陆往返朗伊尔城经济舱机票含税;
2. 挪威旅游签证费;
3. 北京起止中文领队服务;
4. 行程中所标明的”星辉号“7 晚 8 天船票、港务税;
5. 航程期间船上膳食:早餐-午餐-晚餐(从上船当日晚餐开始直至下船当日早餐);
6. 船长欢迎鸡尾酒&晚宴;
7. 航行期间船载无线 WI-FI;
8. 船方组织的娱乐活动;
9. 航程期间船上优质探险队服务;
10. 航程期间船上组织的免费的登陆活动;
11. 登陆防水靴租赁(保证金除外);
12. 极地冲锋衣(成人尺码);
13. 挪威及朗伊尔城接待:7 晚当地网评四星酒店住宿、行程标注的用餐及接驳车服务;
14. 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 船上单人住双人舱费用补差及升舱费用补差;
2. 全程邮轮服务费(参考标准:672 元/人/全程,此费用请于出发前交予领队,由旅行社代付给船公司);
3. 办理护照等证件、及准备签证资料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 朗伊尔城极地项目体验(非强制性项目,自愿参加,需出发前报名);
5. 航程期间的各项自费项目及个人支出;
6.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轮及酒店所提供的各项付费服务(如付费酒水咖啡、干洗、卫星电话
等)、及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
7. 旅游者自愿支付给导游、领队、司机、酒店服务生等服务人员的小费;
8. 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及因自然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
额外费用;
9. 合同及旅游行程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取消条款:
关于取消行程收费的约定(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周日国定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旅游者需在预定产品时付清全额船票款;
旅游者自预订日至出发前 271 天之外解约,收取全部费用的 15%作为违约金;
出发前 270-181 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 40%作为违约金;
出发前 180-91 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 65%作为违约金;
出发前 90 天以内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 100%作为违约金;
若旅游者因为签证拒签无法出行,需同样按上述条款执行;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按单人报名收取费用。
出行提示:
1. 本产品至少 16 人成团,低于 16 人将取消发团或重新核算价格;
2. 请确保本人护照必须自行程结束之日后还有 6 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如不足 6 个月,请换发新护照。
3.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
靠港口:
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 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 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
4) 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任何
以下决定:
1) 拒绝该旅客登船;
2) 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3) 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4) 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4. 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原因调整、改变或取消行程。邮轮公司
并未对游轮离港和到港时间作出保证,并且可能因恶劣天气条件、航行中的紧急事件、途径水域、港口和海峡的管制、船
只安全无法保证以及其它任何超出游轮公司可控范围的因素,导致巡游行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迟延,或取消停靠/变更港口
的停靠。对此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最终行程均以船票为准,我社不承担航变造成的除船票外损失,预订机票务必
确认行程准确;
5. 极地邮轮登陆活动有一定风险性,每位乘客必须遵循探险队员的要求登陆及活动;
6. 游轮中的舱房内,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儿童价格与成人相同。游轮家庭房数量有限,如需预定三人间需提供出行人护照信
息及付清全款方可预订。家庭房中第一二人入住普通床位,第三人入住沙发床或下拉式壁挂床。鉴于标准套房及以下等级
的普通舱房面积有限,如均为成人入住家庭房,空间会相当拥挤。
7. 不接受出发时不满 8 周岁以下(不含 8 周岁)的儿童预订申请,也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
孕第 24 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且每一个舱房内均必须有一人年满 21 周岁。